为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自治区及《喀什大学2024喀什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强化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防范招生录取风险,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
(二)公平性。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以选拔质量为核心,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顺利完成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三级管理模式,学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复试全过程,明确人员构成、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三、招生计划
按上级确定的计划总规模执行,各专业按学校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执行。
四、复试
(一)复试方式与时间
1.复试方式
2024年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复试均采取网络面试方式(含本校考生)。远程面试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备用系统。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含加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需登录学信网(https://bm.chsi.com.cn/ycms/stu/),仔细阅读“考生操作手册”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按要求提前准备复试设备和复试空间,如存在无法解决的困难,应及时提出申请。
2.复试时间
(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2024年4月3日16:00-17:00
(2)调剂考试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复试一般在4月22日前完成,详见官网发布相关信息。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参照《喀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三)复试比例
学科教学(数学)、应用统计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调剂批次复试比例每批次开始前结合计划指标及调剂生源情况确定。
如果出现2名及以上初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时竞争最后一个调剂名额的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初试业务课总成绩、政治成绩、英语成绩,择优复试。
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核。考生线上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参加复试。
1.报考资格审核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书;
往届生提交与报考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需盖成绩认证部门公章)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喀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
(2)《喀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核结论为“不合格”者视为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
(3)《喀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健康状况调查表》(附件3);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意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承诺书》(附件4)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应届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附件5);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在职人员还需提供考生本人户籍材料、与原单位签订的人事聘用合同等证明在职工作材料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职考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附件6);
(6)非全日制在职考生还需提供考生本人与原单位签订的人事聘用合同等证明在职工作材料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非全日制(在职考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附件7)。
3.加分资格审核材料
满足教育部统一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按要求在复试前提供相关材料(是否具有加分资格以考生报名时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通过研招网后台管理系统中推送的加分信息为准)。
学院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3.其他资料
其他非资格审查必备材料,如科研成果、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考生可自愿提交。
4.资料上传与回收
(1)考生复试前,需将以上材料中本人对应的所有材料
上传复试平台“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由工作人员逐一进行复试前资格审查,材料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复试审核时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复审,如有不符将取消入学资格。
是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以考生报名时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通过研招网后台管理系统中推送的信息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四)复试内容、过程及要求
1.复试内容
学院根据《喀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及内容组织复试。根据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等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察,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复试内容一般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考核及加试,还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不计入复试成绩)。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诚信复试将作为该项考核的重要内容,发现有材料作假、替考、作弊等行为,该项考核不合格。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评(占复试成绩的20%)。重点检测考生英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外语类专业考生应进行第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可采取抽题朗读后作答、评委提问考生回答等方式。
(3)综合素质能力考察(占复试成绩的40%)。重点考查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内容。
(4)专业知识考核(占复试成绩的40%)。学院按初试自命题工作要求做好题库建设等工作,题库试题供考生复试时随机抽取并作答。
(5)加试(不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与复试面试过程分开进行。加试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通过远程视频笔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注:同等学力考生指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复试过程
(1)考试环境准备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工作人员会提前与当前批次参加复试考生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并按要求完成复试场地准备和设备测试。如因复试环境不符合要求,导致违反考试纪律或影响复试成绩的,由考生承担后果。
(2)候考
复试开始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复试系统完成信息采集与身份确认后在候考室等候面试,逾时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后果自行承担。
(3)正式复试
考生按系统随机生成的面试序号由工作人员邀请进入面试间参加远程面试。考生开始考试时桌面上不得有任何文字及资料,复试平台随机抽取试题发放至考生,审题2分钟后开始答题并接受复试考官提问。
(4)结束离场
考生与复试秘书确认复试结束,经允许后方可离开,关闭监控设备,严禁与他人交流复试过程和题目内容。
3.相关要求
(1)复试过程如有卡顿、掉线等影响复试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应由复试小组及学院领导小组研判,提出继续考试、现场顺延、另行复试等处理意见,报送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学院纪检委员将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申请,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调剂
首先,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及《喀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有关调剂的基本条件。
其次,学院将根据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及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通过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各专业调剂具体安排见学院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
六、录取
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下达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一)成绩计算规则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后最终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别按专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批次录取。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非全日制考生依据分配计划指标并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学科门类分配专项计划指标并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4.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加分后的初试总成绩为准)从高到低排序。若均相同,依次比较考生初试业务课总成绩、政治成绩、英语成绩,择优复试。若仍无法区分名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未参加加试,或加试(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非全日制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
2.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多次联系未果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并撤回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后,原则上不再解锁。
3.各招生学院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处,拟录取人数(含推免研究生)不得超过学院总招生计划数。
4.研究生处审核汇总本年度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5.公示结束后,研究生处将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校验检查,录检后形成最终录取名单。
(四)其他
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或定向就业合同书。非全日制考生被录取前学院应充分告知相关管理规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体检
复试期间,我校不安排考生进行体检,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填报《喀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健康状况调查表》(附件3),如实填报是否患有重大疾病、传染病,是否存在家庭病史等健康状况。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学校将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安排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时体检,体检和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七、信息公开
(一)公示
学院负责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复试结束后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果。
(二)咨询方式
电子邮箱:berserkerdyq@163.com
微信、QQ:1933620372
(三)投诉与复议
若考生认为我院招生行为违反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或对复试过程和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投诉或复议。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当面答复。
(四)举报
由学院纪检委书记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998-2899057
举报信箱:berserkerdyq@163.com
(五)突发情况或技术保障联系方式
如考生在复试期间使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出现故障,可请示工作人员,决定是否启用腾讯会议系统。
八、其他
本细则适用于喀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喀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喀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