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教育部联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在第36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为做好我校的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自治区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和时间
原则上各学院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学校将在严格评审的基础上,推荐1名候选人报自治区教育厅。
三、推选要求
(一)要严把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特别要向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倾斜。
推荐人选材料及推荐报告请于2020年5月23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努日比叶 联系电话:0998-2890129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rar
人事处
2020年5月21日